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2020年7月8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6个方面19项内容,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要怎么做?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三个重要文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系列政策的落实进行了部署安排。 近年来,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群众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走在了全国前列。新的时代背景下,基础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需求由“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全面发展理念不牢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短板弱项加速显现,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因此,为深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水平,制定本《意见》。二、在体系架构上,《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意见》主要包括6个方面19项内容,体现为“三个深化三个强化”。“三个深化”包括深化育人体系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其中,深化育人体系改革主要是通过突出德育实效、注重全面发展、强化实践育人、注重家庭教育、搭建协同机制等,以推进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主要是通过加强课程教材建设、优化教学方式、加强资源建设、规范教学管理等,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考试评价改革,主要是通过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招生考试制度等,以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三个强化”包括强化师资保障、强化条件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其中,强化师资保障主要是通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等,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强化条件保障主要是通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等,以筑牢学校高质量发展基础;强化组织保障主要是通过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督导考核、营造良好环境等,以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在目标引领上,《意见》有哪些创新性政策? 围绕抓好“五育并举”这一目标任务落实,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创新性政策。一是突出德育工作实效,“一校一案”制定中小学校德育实施方案,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二是突出山东特色文化传承,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沂蒙精神”红色文化教育。三是突出劳动教育,要求每所学校至少设立1处校外实践基地,部署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坚持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适当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小养成劳动习惯。四是突出全面发展,提出了改进科学文化教学、严格落实早操制度、每年降低中小学生近视率1个百分点、做好学生发展指导等工作安排。四、在课程教学上,《意见》有哪些部署?《意见》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提出“底线+特色”的改革路径。“底线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地方课程管理办法和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出台教材管理办法、修订《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制定分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建立教学管理规程和规范教学材料管理等,建立起从课程到教学、从教材到教辅、从作业到考试的全方位管理规范体系,把国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 “上好每一堂课”中;“突出特色”主要是适应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的改革趋势,通过以课程为载体建设特色学校、以课题成果为引领带动育人方式改革、以学情会商和学困生帮扶开展差异教学、以教育信息化推进现代技术和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以国际理解教育试点提升学生国际素养等,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五、在破“五唯”方面,《意见》有哪些探索?《意见》一是在评价体系上,提出建立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教师育人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的四维评价体系。二是在评价方式上,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提高评价效率。三是在评价内容上,扭住考试招生“牛鼻子”,提出统筹义务教育和高中,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做到学段、类型全覆盖。四是在评价范围上,全面涵盖课程实施、考试命题、课业负担等各个环节。六、在抓好工作落实上,《意见》有哪些安排?《意见》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提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情怀。把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同时,梳理出了20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部门。二是强化了师资保障。提出了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对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了具体的数量任务。三是强化了经费保障。提出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除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完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四是强化了城乡协同。提出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在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集中的乡镇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或博爱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全面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办学,努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来源: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区域教育制度先进性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是教育现代化的内在保障。多年来,潍坊市始终坚定不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逐步构建起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共同推进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有关要求,潍坊市制订了《创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纲要》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挑战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不动摇、改革创新不懈怠、遵循规律不折腾,统筹推进育人方式、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人事制度、保障机制等改革,增强各项改革的系统性、耦合性和动力集成性,使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更明确、路径更清晰、重点更突出,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到2025年,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共同推进的现代教育治理“潍坊样本”更加成熟。到2030年,基本实现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人才强教,坚持公平优质,坚持系统推进。第二部分:加快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市、县党委定期研究学校党建、思政、意识形态、教育改革和师资建设等重大问题制度。完善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围绕“三个如何”“四个融入”,完善纵向到基层、横向全覆盖的党建工作格局。深入实施“三红工程”,开展“四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大中小学校党建品牌一体化建设,积极统筹推进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完善思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选优配强思政课教师,大力推进思政课守正创新。健全大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和完善政府依法治理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深入实施目标、清单、项目、风险、底线、协商、价值“七项管理”。大力推行精文简会,考核、迎评、调研座谈、“进校园”等统一归口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管理。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优化管理体制、突出阳光公开、强化结果运用为重点,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健全党政主导的督政体制,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针对教育改革、经费保障、师资建设等专项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深化教育惠民服务机制改革。完善市县校三级教育惠民服务体系,完善十二项教育惠民制度。深化招生入学、转办学籍等“一次办好”改革,因校制宜提升午间配餐、课后延时服务质量。分类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着力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上下功夫,系统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破解“五唯”顽疾。改革学校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基础性指标+创新性指标+满意度评价”的学校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贯通各学段的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区域和学校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坚持和完善学校自主办学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制定实施《潍坊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自主办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副校长提名等干部管理自主权全部下放给学校。坚持“一校一策”和全体教职工85%以上通过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决定教师职称竞聘及评优表彰、师德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自主权,开展“一包两自”试点。健全现代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四会一核心一章程”学校治理结构,发挥章程统领作用,每学年开展一次全面自评。健全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一整套沟通、协作、监督运行体系。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深化学校组织结构改革。以“学校精致、育人精准、师生精神、管理精进”为目标,转变学校组织结构观念,加强运行机制研究。推进校内扁平化管理,落实副校级干部直接兼任年级主任或中层部门负责人制度。精简学校领导班子职数,压缩学校内部行政机构数量,减少对年级和教师过多过细干预。完善服务学生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校内机构,搭建专业服务平台。深化育人方式变革。抓好全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深化“学教改革”,坚持生活化、综合化、学术化、人文化导向,开好体育、美育、阅读、戏剧、编程等育人复合课程。深入推进普通高中综合改革,深化中考改革。落实育人为本十二项基本制度,创新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学情会商等制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专业疏导。发挥“康育副校长”作用,推进卫生健康教育常态化、课程化。坚持和完善社会广泛参与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办学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建立民办学校分类发展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探索合作办学、混合办学,支持鼓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整体混合制办学,联合举办二级学院、专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保障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着力解决民办学校在教师发展、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信息公开。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制定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权责清单,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制度机制。鼓励学校开放办学,完善公众参与学校议事、监督和意见反馈制度。深化协商听证制度,完善座谈调研、听证优化、法治审查、决策审议听证程序。完善满意度提升制度,推动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教育决策议程和教育惠民预警信息。健全社会参与评价机制。加强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机制研究,实行第三方评价机构准入制度。制定评价机制运行标准,建立“事前遴选、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全流程监管。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质量、教育满意度、办学绩效、学生就业、教育治理、重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等评价。坚持和完善各方共同推进机制。完善市县校联动机制。建立严谨高效的市县校教育行政管理体系。深化学区制改革,健全以县为主、学区负责、学校主体的管理体制。加大教育现代化示范县、铸魂育人示范校、县市区教育局长项目等市级改革试点力度,推进重大改革事项市县一体化、项目化实施。大力支持基层创新,每年选树一批县市区、学校改革创新案例。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深化部门协同的流程再造,推动重点改革、重大项目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和同步督查。建立多部门会商、部门双向协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突发重大事件的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完善家校社共育机制。健全学校与社区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学校社区育人共同体。研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条例,落实家校共育十五项制度,抓好各级家长学校和家长课程建设。做实线上线下“父母大讲堂”,开展“名师名校长在线讲坛”等家校共育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第三部分:着力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入实施治校育人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年轻校长选拔力度,加强校长后备人才管理和培养。全面落实校长听课评课制度,鼓励校长兼课,所有校长后备人才必须兼课。持续深化“一校长多校区”改革,大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推动学校发展智慧要素共建共享。“四有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党员名师计划,树立“四有”教师示范标杆。实施优质师资扩增计划,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新时代教师“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抓好班主任、教研组长、学科领军人物等育人骨干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绩效工资、县管校聘、职称评聘、层级发展和师德师风等改革,健全教师发展动力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扩大教师教学育人自主权,落实教师减负相关要求。治理型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教育系统干部现代治理要素模型。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将专业精神、专业能力贯穿于选拨、培养、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校长和学校干部到教育部门任职,建立教研机构与学校人员双向交流轮岗、任职制度。组织干部教师走出去,到国内外教育先进地区、学校和优秀企业学习培训。倡树“硬、实、专、正”的行业作风,努力建设“有情怀、有担当、有能力、有操守”的教育干部队伍。教育动力集成机制。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着力激发教育管理、校长办学、教师育人、学生学习、发展保障的积极性,打造现代教育治理的动车组。加强改革措施的系统配套,注重整体性、协同性、耦合性,推进改革的动力集成,让改革成为加快教育现代化的不竭动力。现代教育治理信息化。加强信息化教育治理手段研究,以信息化推动教育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建设全市教育大数据中心。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教育决策、管理和评价效能。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安全有序的教育信息化环境。保障机制建设。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与教育研究机构、高校合作,建立县域间、学校间深入合作交流制度。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立胶东五市教育发展合作战略机制,积极参与省会经济圈教育改革发展。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专家咨询制度,组建教育现代化专家智库。目前,潍坊市承担的国家级试点和省级试点达到13项和17项,校长职级制改革得到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多次肯定,已从潍坊推向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受到李克强总理提名肯定;中考、新高考等育人方式改革,教育部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多次向全国推广;综合改革破“五唯”入选全省首届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机制创新十大案例,被陈宝生部长批示肯定。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7次印发简报推广潍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做法,思政课守正创新、教育评价改革等被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报2次推介,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的地市。2018年12月24日,在省委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大会上,作为全省8个改革创新典型之一交流发言。2019年7月12日,陈宝生专程来潍调研,对潍坊一系列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下步,潍坊市将以创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创新教育现代化动力集成机制、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等十一项“十四五”期间现代教育治理重点项目,推动现代教育治理纲要和模型落实落地,持续为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闯关,为创新现代教育治理探路。
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正在进行中,于8月7日结束。8月5日(今天)—7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很多考生对“双一流”高校十分向往,什么是“双一流”?我省有哪些高校、学科入选“双一流”?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37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450余个。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在首批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中,我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数学和化学专业,中国海洋大学的海洋科学专业和水产专业,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等6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近年来,经教育、公安、网信部门联合打击,绝大多数以诈骗为目的的“虚假大学”已难以继续招摇撞骗,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仍有可能出现新的“虚假大学”。因此,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与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不要相信任何“走捷径”、“低分上名校”的谎言。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名单来源:教育部官网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资料图: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会。通知强调,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要将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范围,摸清就业需求,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服务,举办小型供需对接活动,组织跨地区服务协作和岗位共享。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进行指导,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按需求纳入培训计划、创业培训和见习安排。通知明确,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实施结对帮扶、包干到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将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支援地就业政策扶持范围。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高校重点督促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帮扶政策及时兑现,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