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德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罚及行为量化条例

日期:2020-08-27 15:45

学生违纪处罚及行为量化条例


(一)、关于一般违纪的界定: 

(1)、迟到、早退;不接受老师教育,不尊重老师的。 

(2)、不认真听课、不认真完成作业、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 

(3)、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的。 

(4)、带违禁书籍、物品等进教室。 

(5)、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乱喊乱叫、大声喧哗。 

(6)、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7)、故意损坏公物的;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厕所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的。 

(8)、乱窜班级。 

(9)、体育课(课间)私自外出、进入宿舍区。 

(10)、举止不文明、说脏话、叫外号、起哄。 

(11)、未按规定就寝及就寝后说话打闹。 

(12)、服装、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


(二)、关于严重违纪的界定:

 

(1)、一般违纪行为重犯三次以上。 

(2)、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老师。 

(3)、无故旷课3节以上的(包括早自习、饭后自习、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体活动)。 

(4)、在校内打架斗殴(找外来人员参与),寻衅滋事,给同学索要钱、物的。 

(5)、抽烟、喝酒;偷窃他人财物。 

(6)、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进校园。 

(7)、男女同学关系过于亲密,个人行为不检点。 

(8)、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9)、不经学校批准,不请假外出,私自离校。 

(10)、在校外与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 

(11)、其他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的行为。 

(12)、多次不整理内务。


(三)、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1、惩罚种类: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以下处分:

(1)批评教育(2)校内警告(3)停课反省(4)记过处分(5)劝其退学。


2、处分办法: 

(1)、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对其警告并与家长沟通,使其在班内检讨。 

(2)、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认错态度好,家长配合好的,给予警告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 

(3)、停课:严重违纪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4)、记过处分:严重违纪三次以上者,并且有严重警告处分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案。 

(5)、劝退:多次严重违纪,并且态度恶劣,家长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经过多次教育不改,劝其改换学习学校。


(四)、关于打架这一严重违纪的处理细则: 

(1)、双方发生矛盾,先动手打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手持棍棒、砖头、凶器等打人者或两人以上打一人者,给劝其退学处分。 

(3)、在校内唆使他人协助自己打人,唆使者与参与者同受记过以上处分。 

(4)、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受记过以上处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5)、他人发生矛盾,在场者不但不劝阻反而起哄,拉偏架,助威者(未动手)受记过以上处分。 

(6)、高年级到低年级欺侮同学的,据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五)、补充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记过以上)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 

(2)、毕业时未取消留校记过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从轻处分: 

(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3)、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七)、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从重处分: 


(1)、拒不承认错误者。 

(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3)、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4)、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

(5)、集体(团伙)违纪的首要组织者; 

(6)、违纪后,认错态度不佳者; 

(7)、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8)、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9)、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10)、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11)、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12)、携带管制刀具等。


(八)、 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行为: 

(1)、严重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在校内吸烟屡教不改或组织串通他人吸烟者; 

(2)、在校园内多次乱扔纸屑杂物、乱倒垃圾且屡教不改者,影响恶劣者; 

(3)、寻衅滋事,侮辱、殴打同学,情节严重者;勾结校内外人员或团伙打架闹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校外滋事,情节严重,破坏学校声誉者; 

(4)、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5)、课间追逐打闹或在教学楼、实验楼等非运动区内打球; 

(6)、严重干扰教学秩序,对抗老师教育管理,谩骂、威胁老师,侮辱教师人格尊严,造成恶劣影响者; 

(7)、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8)、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或幕后主谋打架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9)、多次偷盗他人财物者; 

(10)、已受记过处分又违纪者;


(九)、学校八项严禁:

为创建校风纯正、校纪严明的高端中学,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校提出“八项严禁”。特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 


(1)、严禁打架斗殴、校园欺凌; 

(2)、严禁无故夜不归宿; 

(3)、严禁吸烟、喝酒; 

(4)、严禁带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5)、严禁带刀具、棍棒、火种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严禁勾肩搭背,行为不雅,男女学生交往过密; 

(7)、严禁奇装异服、衣着不整、超短裙裤、宿舍区外穿拖鞋; 

(8)、严禁描眉化妆、佩戴首饰、纹身美甲、染发烫发和发型怪异。


违反上述一至四项中的任何一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违反上述五至八项中的任何一项,第一次批评教育、回家整改,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在记过处分期间仍无悔改表现者; 

(2)、多次不请假私自外出者; 

(3)、多次打架斗殴,影响极坏,屡教不改者; 

(4)、经常破坏教学秩序,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师生家长意见大,道德品质极坏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5)、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外殴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6)、偷盗、勒索、赌博、吸毒、破坏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者; 

(7)、聚众斗殴者从严处理,一般给予记过处分,并报派出所备案;对极少数违法乱纪的学生按其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记过处分或劝其退学。 

(8)、有偷窃、敲诈(或以借钱为名义的敲诈勒索)行为,情节较轻并能悔过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学,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9)、有抽烟学生进游戏机房、网吧等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学校记过以上的处分,两次以上者由家长领走,劝其退学。


(十一)、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1、对违纪学生视其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处理。 

(1)、根据学生行为量化分数,学生一般性违纪由班级按学校有关规定,在班级范围内处理。 

(2)、根据学生行为量化分数,学生严重违纪由学校政教处作出处分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宣布处理。


2、其处分等级如下: 

(1)、口头警告(量化分数1-3分,当面批评教育)。 

(2)、警告,全班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量化分数3-5分,班级内处理)。 

(3)、严重警告,全校点名批评或通报警告;(量化5-10分,政教处处理)。 

(4)、校内记过;(量化分数10-15分,政教处处理)。 

(5)、留校察看,家长领回家停课(量化分数15-20分,停课天数由违纪情况定)反省(校委会研究处理)。 

(6)、劝其退学(量化分数20分以上,校委会研究处理)。 

(7)、学生行为量化及违纪处理计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评优依据,班级学生个人行为作为考核班主任依据。


潍坊恒德实验学校

2020年7月


附表:学生行为量化加减分细则:


一、(扣分细则)

 

第一章出勤 

第01条 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每次扣1分(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病事假不扣)。 

第02条 缺席一天扣5分。(病事假不扣)。 

第03条 集会、集体活动,迟到每次扣1分,无故每次扣3分。

 

第二章纪律 

第04条 不遵守课堂纪律,两休不遵守作息或纪律,产生不良好影响的,每次扣1-3分。 

第05条 课堂或集会上受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3分。 

第06条 自习课不遵守自习纪律,影响自习课秩序。扣2分。 

第07条 课间不文明休息,在教室及走廊追逐打闹或随意进入其他班教室,每次扣1分。 

第08条 语言不文明,诽谤他人,叫侮辱性外号。讲粗话、痞话,不尊重长辈,扣2分。 

第09条 同学之间不团结,吵架、打架的,每次扣20分。 

第10条 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3-5分。 

第11条 吸烟、喝酒,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每次扣10分。 

第12条 集会不认真,嬉笑打闹,行为怪异,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3分。 

第13条 有错不认,欺瞒、顶撞师长,不服从班干部管理和安排,屡教不改者,每次扣30分。 

第14条 受学校纪律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⑴口头警告:5分 ;⑵书面警告:10分;⑶严重书面警告20分 ;⑷记过:30分;⑸留校察看:30分 ;⑹劝其退学:40分。

 

第三章卫生 

第15条 值日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罚重做直到做好,每次扣1-3分。 

第16条 乱丢纸屑、果皮等,扣1分。 

第17条 清洁卫生工作不彻底或被学校扣分的,全班或全寝室每人每次扣2分;清洁卫生迟到或不假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组员间推诿扯皮,每次扣3分。

 

第四章仪表 

第18条 穿戴不整洁,每次扣2分。 

第19条 穿奇装异服,佩带首饰、化妆等引起家长或其他同学注意扣2分。

 

第五章生活 

第20条 按时就餐,按学校要求排好队,不跑不跳,违者每次扣1分。 

第21条 遵守就餐纪律,在指定的窗口排队取餐,不喧哗、打闹,不插队,违者每次扣1分。 

第22条 不爱惜粮食,浪费者每次扣1-3分。 


第六章学习 

第23条 迟交作业,每次扣2分;缺交作业,每次扣3分;以书或资料遗失为由不完成作业,扣4分;完成作业不认真被老师点名批评扣1分。 

第24条 照抄作业或故意把作业借给同学照抄者,每次扣5分,并罚重做。 

第25条 未按时完成各科记背任务,每次扣2分。 

第26条 每周写一篇周记,内容包括上一周的反思与下一周的展望,漏交者发现一次扣1分。 

第27条 考试不遵守纪律,每次扣5分;不诚信,作弊者扣20分。  



一、(加分细则) 


第01条 主动为班集体服务、好人好事、举报不良现象,每次加2-5分。 

第02条 主动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每次加2分。 

第03条 向班级提合理化的建议并被采纳,每条加1分。 

第04条 连续一月无迟到、早退、缺勤,加2分。 

第05条 连续一月无违纪现象,加2分。 

第06条 连续一月无不良举止言谈,与同学关系融洽,加3分。 

第07条 以宿舍为单位,连续一周无任何人违纪的,全组每人加1分。 

第08条 每周劳动积极,清洁卫生无扣分,当天的清洁值勤组则要每人加2分。 

第9条 连续一月生活节俭,遵守学校就餐纪律,加1分。 

第10条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保质保量完成,加2分。 

第11条 每周按时、按量完成各科背记任务,加3分。 

第12条 每周每天向老师提出一个疑问并得到解答,加5分。 

第13条 以小组为单位,连续一周无人任何人拖欠作业的,小组每人加3分。 

第14条 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每周加3分。 

第15条 班委干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每周加2分。 

第16条 学校统一组织的检测中总分进入全级前10名或成绩进步前10名,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5分;总分进入全级前20名或成绩进步前20名,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第17条 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期末在总平均分中,每人次加2分;获得名次或为班集体争得荣誉,期末在总平均分中每人次加3~5分。 

第18条 获得各项荣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等)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10分。